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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专栏中,我将重复出现在2009年7月版的《管道工程师》(Plumbing Engineer)上的专栏,更新为当前的规范。
在建筑设计之初,管道工程师可能会接到建筑师的电话,询问这个问题。由于管道工程师负责消防喷淋系统的设计,建筑师可能会认为他或她应该能够轻松回答这个问题。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因为为建筑物提供洒水装置的决定可能是基于管道工程师无法控制的因素。
让我们假设管辖区使用的是2018年版的国际建筑规范(IBC)和2018年版的国际消防规范(IFC)。我们还假设当地司法管辖区没有对这些影响洒水喷头要求的法规作出任何修订。
本专栏将尝试概述法规中许多(但不是全部)需要或使用洒水装置的领域,以利用许多权衡,为建筑师和建筑商提供灵活性,并可能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节省成本。有了这些信息,管道工程师就可以准备好协助建筑师回答这个问题。
管道工程师应熟悉IBC第9章关于消防系统的内容。在本章中,903.2节确定了必须提供洒水装置的几个实例。本节中的喷头要求是根据占用情况确定的。在高危险(H组),机构(I组)和住宅(R组)占用的情况下,尽管有一些例外,但必须全面安装洒水装置。
关于R占用,在许多司法管辖区,一户和两户住宅不属于建筑法规的管辖范围,而是由单独的住宅或住房法规涵盖。管道工程师将需要检查这些规范,以确定是否需要洒水装置。同样,要注意当地的任何修订,因为许多司法管辖区正在从其住宅法规中删除强制性洒水装置要求。
对于其他占用,903.2节要求当建筑物超过一定的建筑面积或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安装洒水装置。例如,一个零售商店(M组占用),面积超过12000平方米。ft将需要洒水装置。
在阅读代码语言时,要阅读每一个字。如果需要,洒水装置通常需要“遍及整个建筑物”。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情况并非如此。例如,第903.2.1节及其涉及各种A组占用的分段只要求“从占用到并包括为该占用服务的出口排放层的所有楼层”都要安装洒水装置。没有开口的楼层或地下室也是如此(IBC Section 903.2.11.1)。
表903.2.11.6,额外要求的抑制系统,同样确定了IBC其他需要洒水装置的区域。本表中的几个项目来自IBC第4章,包括对有盖商场建筑、高层建筑、中庭建筑、地下建筑、医院、舞台、特殊游乐建筑和飞机机库的要求。表的最后一行提醒人们检查国际消防规则(IFC)第903.2.11.6节。
超越第九章
IBC第9章并没有提供建筑物是否需要洒水装置的所有答案。对洒水装置的要求可以根据给定占用的建筑类型而定;它是指楼层数或建筑面积。在2015年版IBC之前,在大多数情况下,多层建筑的基本允许建筑面积增加了200%,单层建筑的基本允许建筑面积增加了300%。然后必须计算每层楼和建筑物的总允许面积。
同样的津贴仍然是允许的,但人们不再需要做数学计算。所有信息合并到表506.2允许面积因子中。该表列出了未洒水、有洒水的单层建筑和有洒水的多层建筑的每层允许面积。人们可以选择洒水装置来获得更大的建筑,而无需升级建筑类型。
请注意,根据第506.3条所容许的临街面积,该地区的价值可进一步增加。然后可以通过应用第506.2节中的公式来确定建筑物的总面积。从表中可以看出,当NFPA 13R喷水灭火系统用于住宅占用时,不允许增加。
根据IBC表504.3“允许建筑高度”和表504.4“允许楼层数”的要求,也可以使用标准的NFPA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将建筑物高度增加一层,并将最大允许高度增加20英尺。这一规定可以利用除面积增加以外的优势。
请注意,在使用任何表格时,都要检查脚注。
曾经被UBC和IBC用作另一种洒水器的交换,从2015年IBC开始删除了耐火替代。它允许将洒水装置“替代”为IIA型、IIIA型或VA型建筑物所需的一小时耐火等级。
如果使用耐火变电站,它不能用来代替外墙耐火,或者如果IBC的其他规定要求洒水装置,例如增加面积或增加建筑物高度。根据国际商会发布的《2015年IBC版本的重大变化》,“基于其极其有限的适用性……以及严重的误用可能性”,防火替代被删除。(我可能会增加困惑)。
根据IBC第507节的规定,将洒水装置与建筑物周围的大型开放庭院空间相结合,也可以在不受保护(即无耐火要求)的不燃或可燃建筑中发挥一定的作用,使其具有无限的面积。
减少需求
使用洒水装置可以帮助满足保护外墙开口的要求。IBC表705.8根据开口有无喷水保护、有无喷水保护、有无喷水保护以及防火间隔距离限制外墙开口的数量。
在这种情况下,术语“受保护”是指开口具有开口保护组件,例如防火门或防火窗或防火玻璃。从表中可以看出,除H-1、H-2和H-3组不能使用无保护喷头条件外,无保护喷头条件与有保护条件具有相同的余量。
第8章,表803.13显示了在建筑物洒水时减少内部饰面要求。通常,允许减少一个类级别。本章包括在某些情况下,当室内装修使用纺织品墙面、膨胀乙烯基墙面和膨胀乙烯基天花板覆盖物时,对洒水装置的要求。第804.4.2节允许在安装洒水装置时减少对室内地板光洁度的要求。
IBC关于出口的第10章提供了几个可以使用洒水装置来降低要求的领域,包括:
•H组和I-2组以外的占用增加了出口容量(第1005.3节)。
•增加了某些占用的出口通道内的旅行距离(IBC表1017.2)。
•走廊防火等级降低或取消某些占用(IBC表1020.1)。
•大多数舱位的死角从20英尺增加到50英尺(IBC Section 1020.4,例外2)。
•某些舱位的公共旅行路径可能会增加(IBC表1006.2.1)。
•出口的远程性。出口的间距从对角线的1/2减少到对角线的1/3 (IBC 1007.1.1,例外2)。
•除R-3类舱位外,R-1组和R-2组舱位不需要有紧急逃生和救援开口(IBC第1030.1条例外4)。
如果IFC适用于你的司法管辖区,在一些情况下,本准则可能会对洒水装置提出要求,或者需要增加洒水装置。
在IFC第503.1.1条中,有关消防设备进入建筑物的规定,如果提供了洒水装置,则允许消防队长对150英尺的要求给予例外。
在IFC第508.5.1节中,例外2允许消防设备通道上的消防栓距离要求从400英尺增加到600英尺,如果提供洒水装置。
如果IFC附录B的消防流量要求适用于您的管辖范围,IBC第B105.1节允许例外情况,如果建筑物完全洒水,则可以将一户和两户住宅的消防楼层要求降低50%。在除一户和两户住宅以外的建筑物中,B105.2节允许减少高达75%但不低于1,500加仑/分钟的最小火流量。
对于高堆可燃物仓库,IFC表3206.2提供了何时需要喷头保护的信息。
本专栏根据IBC和IFC模型代码确定了许多与洒水车相关的代码条款。通常情况下,工程师必须检查在管辖范围内采用的规范的变化,以确保给定的项目仍然适用。记住,不要忘记看脚注。
通过熟悉IBC和IFC有关洒水装置的规定,而不仅仅是IBC第9章的规定,管道工程师可以帮助建筑师回答“是否需要洒水装置?”